深圳新闻网2025年9月11日讯(记者 赵文硕)9月10日,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牵头组织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和政协委员,到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就“落实专门矫治教育规定,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治理”开展专项监督、与检察院联动监督。
“未成年人检察”是检察机关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工作理念。一直以来,深圳坚持系统观念、法律思维原则,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思维推进相关工作。据介绍,今年1-8月份,深圳有效开展精准帮教工作,通过个案办理推进类案预防直至行业治理等举措有效降低了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率。同时,专门制定检送生、警送生运行标准和规范,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全省率先开展全流程矫治工作,实现出校的跟踪再犯率为零的成效。
如何持续优化体制机制,从提升家庭监护工作,到完善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等方面持续升级?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点是预防,包括社区、学校、家庭,要加大力度去宣导。”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源发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泽然表示,各政府部门、专家、委员要做好有效监督。
“温情化处罚要把握好度。”市政协委员,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理事长蒋雷表示,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保护好受害未成年人的感受。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矫治教育要真正专门落实。
市政协委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副理事长张卓华从事社会工作多年,他提出,司法社工不能完全按照教育社工配比来规定,希望可以给特殊学校提供专门的矫正社工配比。
市政协委员、社会福利界别召集人孙莉莉表示,通过正面宣传,往往会对“校园霸凌”起到正向引导效果,她建议通过微短剧、短视频的方式,向未成年人传播。构建“家庭支持+专业介入”的双轨监护帮扶体系,尝试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社会福利服务清单。
市政协委员、社会福利界别召集人黄文静表示,希望矫治教育要有考核机制,如引入第三方评估;是否可以通过分级分类体系,让矫治的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是否有专职社工可以协助或替代家庭监护功能;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在预防、宣传、监管等方面融入数字化手段。